今年20岁的李昌福是彝良县人,两年前,来到昆石高速公路上修路。去年12月6日晚上9时许,李昌福接到朋友陈林(在逃)的电话说:“走,我带你去苦钱去!”于是,两人来到昆明市官渡区七家村昆石公路的跨桥上,用事先准备好的钢管和胶把钳,开始撬公路两边的防落网和防护栏。不到半小时,两人便撬下正在使用的防落网26米和防护栏10米。“站住,你们是干什么的?”李昌福被民警抓获,同伙陈林趁机逃走。经鉴定防落网和防护栏价值人民币13100元。公诉机关认为,李昌福盗窃高速公路跨桥上的防落网和防护栏,足以使车辆发生毁坏,危害了公共安全,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一个修路工伙同他人撬下公路两边的防落网26米和防护栏10米,被控破坏交通设施罪。昨日,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