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启江介绍,现行公路法为1997年颁布,虽经1999年和2004年两次修订,但均未对建立健全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制度作出规定,导致公路建设未保证必需的安全投入,目前修建的公路尤其低等级公路临水临崖路段未安装防撞护栏,长陡坡后急弯处未配建避险车道,因此而导致的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经常发生。
黄启江指出,多年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,道路交通事故占各类事故的80%以上,其中车辆翻下高坎、山崖、江河、水库、湖泊导致的重特大事故占各类重特大事故的40%以上。虽然驾驶人违法是造成事故的主观原因,但公路防护设施缺失,临水临崖路段未安装防撞护栏是主要客观原因。
黄启江建议,应对公路法进行修改,增加公路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,临水临崖公路应当安装防撞护栏,长陡坡下的急弯路段应当配建避险车道等规定。
近年来,全国各地因临水临崖公路未安装防撞护栏,导致车辆侧翻后跌下深崖、江河、湖泊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情况非常严重,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。广西百色矿务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启江代表建议,应修改公路法,建立健全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制度。